首頁 > 民事案件
本案當事人於網路上認識未滿16歲的女友 在年輕氣盛、情不自禁的情況下兩人合意發生了性行為 家人對本案當事人提出妨害性自主的告訴 同時要求高額的賠償金
▪當事人離婚時並沒有尋求專業律師的協助 而草率的簽立不利於己的協議書 同意由丈夫單獨取得親權(監護權) 也沒有約定探視小孩的方式與方法
本件當事人一審委任其他律師,遭判賠80萬餘元 二審前來委任俞力文律師。 ▪️俞力文律師接手後,先收集相關實務見解 並進行分析,並著手擬定✨與一審完全不同的訴訟
本件當事人結婚婚後 長期遭受丈夫的肢體暴力與精神暴力當中 丈夫不僅會毆打當事人,更會用三字經辱罵未成年子女 當未成年子女不服管教的時候,更是會拳打腳踢
▪️本件當事人的丈夫懷疑當事人外遇,為了掌控行蹤 要求當事人上班下班均要回報行蹤 只要沒有做到,就會奪命連環扣 並以不堪的言語辱罵當事人,造成當事人心理壓力極
原本丈夫是不願意離婚,也不願意放棄親權的 俞力文律師幫助當事人✨蒐集有利的證據✨ ✨成功幫助當事人離婚與得到孩子的親權✨